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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入藏标准及征集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9-03-22    点击量:

一、入藏标准

(一)各个时期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党建、校园文化生活、校园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历史纪念意义及收藏、研究、展览价值的照片、材料、音像制品、教材、教具、教学设备,工作、学习和生活用品等实物。

(二)各个时期我校领导、专家、学者、教职员工及杰出校友的论文、著作、笔记、书信、手稿、回忆录、重要报告、题词、奖章、奖状、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及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他相关物品等实物。

(三)各个时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对我校进行的专题报道及重要评价的报刊、杂志和出版物等。

(四)有关创新港建设和发展的照片、材料、音像制品、实物等。

(五)其他以上未涉及、但能够反映我校各时期发展建设的重要相关实物资料。

二、征集工作流程

(一)捐赠人向博物馆提出捐赠意愿;

(二)博物馆组织人员对拟捐赠品进行初步鉴定与审查。对符合收藏条件的捐赠品,博物馆与捐赠人协商有关捐赠具体事宜,明确捐赠品所涉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问题;

(三)博物馆向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

(四)藏品征集到馆后,相关责任人对藏品进行登记造册,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研究利用与陈列展示,展出时并注明捐赠人信息。